4 排水


4.0.1 公共浴室的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分流排出。
4.0.2 卫生器具排水的流量、当量和排水管的管径、最小坡度,应按表4.0.2确定。

表4.0.2 卫生器具排水的流量、当量和排水的管径、最小坡度
卫生器具排水的流量、当量和排水的管径、最小坡度

4.0.3 公共浴室排水设计秒流量,应按下式计算:

  式中 qu——计算管段排水设计秒流量(L/s);
         qp——同类型的一个卫生器具排水量(L/s),按表4.0.2采用;
         b——卫生器具的同时排水百分数,按表3.5.3采用。冲洗水箱大便器的同时排水百分数应按12%计算。
4.0.4 当计算排水流量小于一个大便器排水流量时,应按一个大便器的排水流量计算。
4.0.5 公共浴室宜采用排水明沟排水,沟宽不得小于0.15m,沟起点有效水深不得小于0.02m,沟底坡度不得小于0.01,在有人通行处应设沟活动盖板,受水段应做篦子,排水沟末端应设集水坑和活动格网。
4.0.6 淋浴用水排水管道管径不得小于100mm,且应设置毛发聚集器。
4.0.7 淋浴排水地漏应采用网框式地漏,地漏的直径宜按表4.0.7采用。当采用排水沟排水时,8个淋浴器可设置一个直径为100mm的地漏。

表4.0.7 淋浴排水地漏直径表
淋浴排水地漏直径表

4.0.8 地漏应设置在地面最低处,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,地漏安装的顶面标高应低于周围地坪5~10mm。
4.0.9 浴池泄空时间不得大于4h,浴池排水管径不得小于100mm,在其排水管道上应设置排水栓和排水阀。


条文说明

4 排水
4.0.1 公共浴室的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分流排出,以便进行中水处理,并减轻化粪池负荷。
4.0.2 本条引自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》GBJ15-88中的数据。
4.0.3 4.0.4 本条引自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》GBJ15-88第3.4.6条的内容。
4.0.7 4.0.8 公共浴室地面排水中,往往挟有毛发及大块杂物,本条对地漏构造及安装提出要求。


目录导航